1. |
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規定,並以保險人受理日期為重大傷病證明生效日。 |
2. |
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屆滿,保險對象應依規定重新申請。失智症患者依據『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』規定其重大傷病證明為永久有效。 |
3. |
因重大傷病住院須併行他科治療,或住院期間依病情需要,併行重大傷病之診療。免自行負擔費用。 |
4. |
保險對象如因重大傷病住院,並於住院期間申請獲准發給該項重大傷病證明,其當次住院第一日起(同一疾病由急診轉住院者,以急診第一日起算)免自行負擔費用;如以住院期間之檢驗報告,於出院後才確定診斷提出申請者,施行該確定診斷檢驗之當次住院亦免自行負擔費用。 |
◆ |
貼心小叮嚀:家屬常誤會領有重大傷病卡,在失智症的自費藥品上仍可抵免,其實不然。失智症的藥物,在健保給付上需符合『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』,經由醫師評估後向健保署申請藥品給付。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