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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構式照護
目前失智症機構式照顧可分為三種模式:混合型(失智加失能)、專區型(失智症專區)、專責型。由於照顧中、重度失智症患者常會造成家屬相當大的壓力,如果加上家中照顧人力不足、家屬健康狀況欠佳,而無法提供失智症患者完善的照護時,為了讓患者及家屬都能有較佳的生活品質時,可考量24小時的全天候照顧機構。機構式的照護除了有專業的護理人員協助身體評估、護理服務;照顧服務員提供日常生活協助;另外還有社工師、職能治療師等提供相關的福利資源與復健服務。
◎服務對象
依據各長期照護機構、養護機構以及護理之家收案標準大致如下,詳情請逕洽各機構。
機構類別
養護機構
長期照護機構
護理之家
收容對象
65歲以上
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
無技術性護理(不含氣切護理)
65歲以上
含技術性護理
無年齡限制
含技術性護理(含氣切護理)
※各服務機構資料參考:
衛生福利部-社會及家庭署-老人福利機構-全國名冊
衛生福利部-護理及健康照護司-護理機構評鑑管理系統
衛生福利部-心理健康司-精神護理之家資源
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-榮譽國民之家
衛生福利部-社會及家庭署-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成績公告
使用住宿式照顧服務機構,政府提供那些資源與補助?
◎申請方式
直接與照顧機構聯繫並安排入住評估。
※收費標準:
各縣市及各類型之收費無統一標準,詳細收費及是否有補助辦法需逕洽各機構,並詳讀定型化契約書中之收費原則並和機構確認,以了解照護費包含項目及依需求額外衍生之費用。